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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 >> 解放区的扩大及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解放区的扩大及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2007-08-02 08:59:23  作者:省情网  来源:山东省情网

  自抗日战争爆发以来,由于日本帝国主义对抗日根据地实行疯狂的烧杀抢掠,使山东经济遭受了空前的破坏。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又大肆进攻解放区,使解放区人民和工农业生产备受摧残。再加上连年的旱、涝、虫、雹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山东解放区出现了十分严重的灾荒,人民生活极端困苦,经济建设遇到极大的困难。但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山东解放区军民,坚持一手拿枪,一手拿锄头,不仅坚决粉碎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军事进攻,而且战胜了严重的灾荒,保障了人民的基本生活和战争的供给,社会经济也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一、农业的恢复与发展

  山东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地区,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对支援解放战争、保障人民生活以及解放区的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中共中央及解放区各级党组织和民主政府都非常注意解放区的农业生产,因为这是关系解放区生存及发展的基础。早在抗日战争胜利不久,1945年11月初,中共中央就发出了《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的指示,指出:“国民党在美国援助下,动员一切力量进攻我解放区。全国规模的内战已经存在。我党当前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站在自卫立场上,粉碎国民党的进攻,保卫解放区,争取和平局面的出现。为达此目的,使解放区农民普遍取得减租利益,使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取得酌量增加工资和改善待遇的利益;同时又使地主还能生活,使工商业资本家还有利可图;并于明年开展大规模的生产运动,增加粮食和日用必须品的生产,改善人民的生活,救济饥民、难民,供给军队的需要,成为非常迫切的任务。只有减租和生产两件大事办好了,才能克服困难,援助战争,取得胜利。”
  山东解放区各级党组织和民主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广泛发动群众,在新解放区开展了反奸清算斗争和减租减息斗争,在老解放区开展了“查减”工作。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又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发出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在全国各解放区开展了以彻底推翻封建土地制度为目标的土地改革运动。从这时起,山东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正式开始,到1948年底,老区的土改基本结束。
  新解放区的反奸清算斗争和减租减息,特别是老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社会生产力,这是农业的恢复和发展最根本的动力之源。在此基础上,解放区各级党组织和民主政府及时进行引导,鼓励农民开垦荒地,大力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建立农业技术研究所,推行新的农业技术,推广良种,建立农场进行农业先进技术示范,提倡开展劳动互助等。
  为进一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1948年9月,华东局召开生产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秋收秋种是全党目前的中心任务。根据会议精神,山东省实业厅制定了1948年冬至1949年春的合作工作方针和发展生产的一些具体措施,强调整理巩固现有合作社是恢复和发展生产的一个重要措施。
  会后,解放区农民在各地党组织和民主政府领导下,积极贯彻会议精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1)开展劳动互助,广泛组织合作组织。(2)增添耕畜和各种农具。据不完全统计,1948年全省新增耕畜14.6万头,大车、小车、水车、辘轳、犁、耙、耧等均有较大增加。(3)兴修水利。1948年,全省共挖河筑堤80余公里,保护耕地262万亩。(4)开垦荒地。1948年,全省共开垦荒地137.4万亩。(5)推广农业科技。如棉花密植等。(6)扩大秋种面积。1948年全省小麦播种面积较上年增加10.25%。
  由于解放区广大农民群众的努力,1948年山东解放区农业获得丰收,全省大部地区较上年增收两成以上,特别是胶东解放区,产量较上年增长1/3到1/2。同时,全省农场、林场、蚕场有较大增加,到1949年,全省共恢复和新建农业试验场13处,农业指导所1处,农场112处,林场37处,苗圃128处,果园15处,蚕场12处。
  在1948年获得较大发展的基础上,1949年2月,华东局又召开会议,制定了《一九四九年华东农业生产计划》,提出了1949年的农业生产任务:“以增加粮食生产为主,并保证工业原料的供给;同时在可能条件下发展农村副业及手工业,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土地投资,以达到有力地支援战争,保障军队供给与改善人民生活的目的。”计划要求山东的老区、半老区1949年的粮食生产要比1948年增产10%,全省增粮14亿斤。根据华东局计划的要求,山东省政府于4月召开农业生产会议,对各地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制定了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1949年,全省共植棉291.6万亩,种花生484.2万亩,大面积地种植了秋季作物。各地根据省政府的指示,在选种育种、增加施肥量、及时耕种、田间管理、防治病虫害等各个环节上狠下功夫。此外,1949年春天,全省又开垦荒地106.6万亩。由于措施得力,经过上下共同努力,1949年全省小麦总产33亿余斤,秋粮80亿余斤,加上其他经济作物,全年共收粮食120.65亿斤,完成了华东局增粮14亿斤的指标,获得了比1948年更大的丰收。


二、工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

  解放区的工业很少,主要的是一些轻工业、煤炭业和军械工业,而且生产能力很低。但就是这些工业也经常受到战争的摧残。为了恢复和发展解放区的工业生产,华东局于1948年9月召开了山东解放区工商业会议。会议提出,今后生产建设上将是工农业并重,把工业生产看得与农业生产同样重要,这就是整个解放区在生产建设上的总方针。会议还提出了扶持工业生产的一些基本原则: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发展生产;发展生产应根据军需供给需要、外汇物资需要与市场群众需要这三个条件来决定,不能盲目生产;经常调整物价,使之相对稳定;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使之利于销售;扶持生产的基本方式主要是靠贸易与市场交易,等等。
  根据会议精神,各地亦召开会议,对本地区工业生产进行具体部署安排,着重对煤炭和轻工业生产加强了工作力度。
  山东是煤炭储量较多的省份,但是,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抢掠和战争的破坏,各地煤矿大多陷入停顿半停顿状态。为了恢复生产,华东财经办事处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决定以有重点的、从点到面的方法,动员工人与资方共同努力,使生产迅速回升。如河西煤矿由原日产200吨,到1948年12月达到日产1000吨;新博煤矿由原日产100吨,至年底达到日产750吨;1948年1月才正式产煤的贾汪煤矿,到年底日产超过1500吨。全省十几处煤矿生产的恢复与发展,不仅生产出了大量煤炭,而且吸纳了大批城乡人员就业,有效地缓解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促进了解放区的经济发展。
  1948年6月以前,山东解放区的轻工业主要是为生活和军需服务的一些小厂、手工业作坊。随着解放区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这些轻工业也得到恢复发展。济南、青岛解放后,接收了官僚资本,使得轻工业生产迅速扩大。但是,这些工厂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战争的破坏,大都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民主政府接管后,立即组织恢复生产。1949年初,全省复工的厂家已达36处,主要分布在济南、徐州、博山、周村、张店、淄川、潍坊等地。这些城市解放后,广大工人翻身做了主人,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如济南成大纱厂,1948年9月接收后,10月即复工生产,到11月,全厂10440枚纱锭和72台织布机全部投入生产,月产棉纱648件,白布2876匹,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华兴造纸厂于10月复工,到1949年初,月产新闻纸达81857磅,卷烟纸17693磅,分别超出国民党统治时期最高月产量的20倍和2倍多。济南面粉厂,在1948年9月接收前曾停产年余,接收后于11月复工,到1949年3月底,即产面粉28.9万袋,超过国民党统治时期相同时期产量的15%。
  到1949年6月,全省共有104个工矿企业生产单位,其中公营工厂89个,矿山15个。在89个工厂中,兵工厂37个,机器厂19个,轻工工厂33个,公营企业在职职工达10万人以上(不含青岛)。


三、民族工商业的恢复与发展

  山东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起步于19世纪70年代,从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有了较快的发展。自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山东后,对山东的民族工业采取了诸如“军管理”、“委任经营”、“中日合办”、“租赁”、“收买”等手段强行加以控制,使山东的民族工业几乎陷于绝境。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垄断了山东的主要工业、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业,并乘“接收”之机,大肆掠夺民族工业。随着国民党发动内战的加剧,国民党当局到处抓丁逼粮,横征暴敛,并滥发纸币,造成物价恶性膨胀,致使大批民族工商业难以为继,纷纷歇业倒闭。
  1948年,随着淄博、潍坊、济南等城市的解放,中共各级党组织和民主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和扶持私营工商业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主要措施有:(1)在各城市解放时,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工商业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由军管会颁发《约法七章》政治命令,明确宣布“本军保护民族工商业及私人资本”,奖励执行保护政策有功者,惩罚违背与破坏保护政策的肇事者。如1948年3月张店、周村解放时,山东省政府以布告形式,明确宣布共产党“发展工商业,保护公营、私营各种企业商店,在劳资两利、公私兼顾、增加生产的原则下,适当改善工人、店员待遇,并保证资方一定之利润,以利解放区经济之繁荣”。10月,中共华东中央局发出《关于严守保护城市政策及入城守则的指示》。同年底,华东局政策研究室还专门总结了济南、潍坊城市接管和执行民族工商业政策的经验,在各新解放城市中推广。(2)各级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亲自出面,通过走访、座谈、召开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政策,鼓励私营工商业者积极开工复业。(3)在没收和接管官僚资本时,凡属民族资本私有财产,一经查明,立即发还。如潍坊解放后仅3个月时间,就全部发还了30多个民营工厂被国民党政府霸占的一切财产。(4)纠正过去侵犯民族工商业的错误,具体落实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5)组织力量对民族工商业逐户进行调查登记,摸清各企业具体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开工复业。(6)通过工会组织动员私营企业工人回厂,帮助资方开工复业。(7)银行金融部门积极开展存放业务,帮助资方解决资金困难,扶持其恢复和发展生产。(8)政府物资部门为私营工商业者提供原料,实行加工定货,解决其原料和销路困难。同时,党和政府正确处理劳资关系,积极组织城乡物资交流,稳定市场物价,打击奸商的不法活动,为正当的民族工商业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通过上述措施,民族工商业者解除了各种思想疑虑,在民主政府的帮助和扶持下,积极开工复业,使民族工商业很快得到恢复,改变了濒临倒闭破产、奄奄一息的境况,并呈现出稳定发展的势头。据统计,到1948年6月,解放仅1个多月的潍坊市,开工复业的私营工商户即达66个行业2261家,比1947年7月的1138家增长1倍多。1949年上半年,济南市的工商业户已达13087户,比1948年9月增加2000多户。1949年8月下旬,青岛市对22个行业的1633家工商户作了调查,其中全部开工复业的774家,部分开工复业的有640家,未开工复业的只有219家,工商业户数比解放前勉强维持开工的300家增长了数倍。
  由于生产环境越来越好,工人和资方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涨,生产效率不断提高。1949年2月,济南市只有5家火柴厂、32台机器开工生产,月产火柴1万箱。到6月份,生产火柴的厂家和机器就分别增加到13家和68台,月产火柴2.4万箱。宝丰面粉公司的工人从原70人增加到94人,而产量却由解放前的月产2.5万袋,增加到10.4万袋,增加3倍多。
  山东解放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不仅在物质上保障了人民生活,促进了解放区的建设,有力地支援了人民解放战争,而且大大提高了共产党和民主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也扩大了在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中的影响,为建国后的新民主主义建设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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