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尹华平)5月16日,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在南宁泽霖宾馆召开纪念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施行两周年座谈会。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好贯彻好《条例》精神,积极依法开展地方志工作,促进我区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使地方志成果造福社会、造福人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刘新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施行,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治国”、“加强文化法制建设”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对我国地方志自古以来由国家组织编修的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地方志工作有效进行的必然要求。两年来,我区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做了大量的工作,努力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促进了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心和支持地方志工作,做到了以《条例》为依据,加强了对地方志工作的督查,良好的修志工作得到了各地四家班子的高度重视。 刘新文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讲了话。她希望全区各级地方志机构、地方志工作人员要承前启后,务实工作,在组织编纂好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同时一定要保质保量,以地方志取得的新成绩,开创我区地方志事业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