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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史志工作的一个里程碑

2007-07-17 16:22:38  作者:潍坊市史志办 刘伟勋  来源:山东省情网

  自古以来,盛世修志。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不衰,源远流长。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社会发展,山东省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此盛世之下,经过全省各界和史志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使史志工作有了空前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果,同时,修志这一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事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展开,史志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时候,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对史志界来说,是一个里程碑、一个值得庆祝的喜事;对全社会来说,也是社会极大进步、两个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尽快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再次在全社会掀起一次修志、读志、用志的高潮,是史志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目标。
  贯彻落实《条例》,首先要从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做起,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全面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
  志书、年鉴等历史性工具书,记录历史、反映历史,其最主要的存史、资政、育人三大功能就是通过翔实、全面、准确的历史资料来实现的。《条例》准确把握了修志工作跨越时间长,内容复杂这一特点,注重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史志工作,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全局,充分体现了史志工作要与时俱进的指导思想,从使修志工作能够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着眼,达到向前看,能够真实反映历史,向后看,能够鉴古知今、资政育人。
  近几年来,潍坊市委、市政府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全市经济呈现出了持续快速、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大公司、大企业来潍投资立业,这些大公司、大企业到潍坊后,大多很快就与潍坊史志办取得联系,收集查阅与市情有关的《潍坊市志》、《潍坊年鉴》等工具书,以从中尽快了解潍坊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信息资料。
  贯彻落实《条例》,就是要把《条例》对史志工作者的压力变为献身史志工作的动力,扎实提高工作能力。
  编修志书,涉及浩繁的历史资料,收集、整理、编写等工作繁重而又枯燥,非常需要每个工作者有着非常勤奋的敬业精神和对历史高度负责的责任心。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上一部分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而史志工作部门却是一个纯粹的“清水衙门”,清苦的文字工作、繁重的脑力劳动,占据了全部工作的绝大部分,而在权力、物质利益等方面却与很多职能部门相差甚远,反差太大。一个优秀的史志工作者,能够坐得住冷板凳,下得去苦功夫,刻苦钻研业务,精心编修志稿,为社会出精品方志,这是一种了不起的精神。老一辈史志工作者,在敬业精神上为我们做出了好的榜样,在《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之际,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敬业典范的老同志,潍坊史志办原主任杜书乐的一些往事,如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编写《潍坊市志》时,他为了考证一个史实,查证一个历史人物,常常是在星期天背上军用挎包,穿上胶鞋,自费乘公共汽车到现场拿第一手资料。有次他听说一些人对志稿中是潍河发源地有争议,就亲自到了几百公里外的源头实地调查走访,纠正了世世代代养育潍坊市民的潍河发源地的错误,确认潍河发源地为箕山之小泉沟。可见,敬业精神在史志工作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质量是志书的生命。敬业才能提高工作能力,较高的工作能力,是志书质量的基本保证。建筑工程界有句话叫做“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引用到史志工作中,可以说就不是百年之计了,志书质量万一出现问题,贻害的则是千秋万代。《条例》把保证志书质量这一主题贯穿始终,在第3、5、6条从提高编写人员的素质上做了要求。第9、10条,对入志资料来源的渠道畅通做了规定。第11-17条,对志稿的严格把关做了明确,同时,《条例》第4条将地方史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这从物质基础上,对保证修志的质量给予了保障。坚持修志工作由政府主持这一基本做法,在志稿审查上实行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这从根本上杜绝了个人或团体修志的可能性,消除了不健康的、片面的,甚至是反动的思想进入志书的可能性,从而保证了志书的质量。
  贯彻落实《条例》,还要求史志工作部门全面提高工作的协调能力、规划能力、业务指导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条例》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史志工作机构的行政职责,同时对史志工作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2年以来,新一轮续修市志工作在全省展开以后,各承编单位普遍遇到的突出问题就是机构、人员变动大,而大多数撰稿人都是以文秘为主要专业,他们对志书要求的志体文风的特点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少,难以全面掌握。这些问题,使征集原始稿件的难度增加,这样,就对担负着对史志工作领导任务的史志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自己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务,还要有较高的指导培训各承编单位撰稿人的能力,以保证志稿自始至终的每个环节上都不会出现“夹生饭”的问题。
  地方志是记载一个地区的全方位的历史资料,人们通过方志信息来了解这一地区的历史和现状。《条例》使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到了修志工作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使广大修志工作者更加直观地感觉到了自己所肩负的历史重任,增加了献身史志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紧迫感,极大地振奋了工作精神,为扎扎实实地为人民修好志,做好史志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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